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房屋升值部分应归谁所有如皋市人民法院 许夕坤案情介绍 2000年初如皋李某等向某房产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此后购房户要求办理房产证一直未果,2003年6月,房产公司通知李某等16户居民,由于建房审批手续不合法,未能取得用地许可证,也一直未能补办,房屋买卖行为无效,要求将已经出售的十余套商住楼房全部收回,同时表示愿退还购房户当时的购房款18万元,房产公司下达限期搬离通知,经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此房现实际价值为45万余元。对房屋升值部分归谁所有双方存在争议,李某等十户面临被赶出赖以生存和生活的居住场所,同时只能拿到相当于现实房屋价值三分之一多一点的“赔偿”,无奈之下,将房产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判令房产公司返还购房款及其利息,并按照现房屋的实际价值给予赔偿;在庭审中,房产公司承认在当时的卖房行为中存在着过错,同意表示在购房户交还房屋的前提下,返还购房款、但认为损害的赔偿应仅包括购房款和利息,而不应包括房屋的升值部分。争议焦点 上述案例中,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关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