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十章 变电所管理第六十六条 具有专用硐室的变电所(配电点)入口处应悬挂醒目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警示牌;第六十七条 无人值守的配电点硐室具备条件的必须加锁管理;除检查、检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第六十八条 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周围加护栏,并设立“高压危险,严禁靠近”标志。第六十九条 公共巷道内变电所(配电点)必须专人看守,为风机供电变电所(配电点)必须有人职守,安装电力检测监控系统实现无人职守的变电所不受此限。第七十条 非专职人员禁止操作变电所设备;非专职电工不得检修变电所设备。第七十一条 变电所内必须悬挂供电系统图,内容详实准确,不得有涂改痕迹,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第七十二条 变电所内必须按质量标准化标准悬挂各种制度牌板;各种记录齐备,并规范填写;涉及风机供电变电所必须具有风机试验签字登记记录。第七十三条 有人职守变电所停送电必须由当班变电工操作;无人值守变电所(配电点)必须由供电管理单位安排专职电工操作。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员巡查变电所规定:1、区队负责人每旬不少于1次,区队分管副职每5天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