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最高院:同时存在人保和物保担保债权时,即使赋予债权人可选择某一或全部担保方式来实现债权的也应视为约定. 来源:法门囚徒 声明: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裁判要旨案涉债权既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采矿权作抵押担保,又有保证人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但案涉担保条款中并未对优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亦或是优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进行明确约定。故一审法院判决债权人对案涉采矿权在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对抵押物拍卖、变卖后的不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正确。案件索引贵州吉顺矿业有限公司、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最高法民终370号】案情简介贵州银行金沙支行作为贷款人与吉顺公司作为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同时双方签署抵押合同,其中约定: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的(含债务人提供),抵押权人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