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质量考核补充制度(共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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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加工质量考核补充制度总则:强化工作人自检意识,要求对批次加工产品严格自检,并剔除不合格品,对自检和非自检不合格采取不同的质量考核,真正做到过程受控,不合格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首检件要求1、工作人在加工过程中必须有自控表及首检自检记录表,公司组织工艺纪律检查时如发现违反工艺纪律或逃避工艺纪律检查者处以100元/次罚款。首检件须经自检后符合图纸要求; 2、首检件须明确填写自检记录,否则检验员拒检;3、每道工步及工作状态发生改变(换刀具、工装)后必须交首检;4、首检件应是一次性交检合格的产品,如首检不合格按20元/次罚款,由检验员开出处罚单交质管部备案;5、因未交首检所发生的不合格品一切后果由工作人承担(废品全额赔偿、回用品3件按1件废品算赔偿且不计工时)并处以200元/次罚款;6、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检件质量负责,如因首检件误检造成的废品由检验负责赔偿损失的60%,工作人赔偿40%,废品率由工作人承担;7、经检验合格后的首检件做好标识(红色)并放在醒目位置,待本道工序完工后方可转运。二、自检要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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