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村委会选举中的拉票行为及其规制作者:张卓明来源: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摘要:村委会选举中有拉票行为,即证明村民手中的选票是有用的。然而,目前村委会选举中,拉票行为缺乏规制,贿选现象滋生,选举争议难断,选举暴力频发,严重损害了村民自治。在这一背景下,2009年4月份,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对于规范拉票行为,惩治贿选,保证村民选举的有序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不过,该文件认可“承诺捐助村集体”的拉票行为、禁止“私下拉票”等规定,尚有可商榷的余地。关键词:村委会选举 拉票行为 贿选 中央20号文件一、有拉票即证明有选票谈到我国村委会选举,很多人会觉得问题重重。无序的拉票行为,让人瞠目结舌的贿选,选举争议引发的暴力,频频见诸报端。村委会选举的这种乱象,让人生出一些失望,甚至有人断言,中国村民素质不行,搞不了选举。其实,我们远不必这么悲观。从1987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到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经修订后正式施行,再到如今,村委会选举已经走过二十多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