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某项目项目前期开发顾问委托服务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第一太平戴维斯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有关甲方位于无锡市中心中山路、解放路的综合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开展前期开发顾问服务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项目前期开发顾问(一) 前期顾问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二) 前期顾问工作方式组织定期的交流会议,乙方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安排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与乙方服务范围有关的各类甲方或第三方会议。1) 会议时间前期一般为二周或半个月一次,后期一般为三周或一个月一次,对项目的规划及概念设计、市场推广等各方面前期工作提供建议。非正式会议视情况由双方协商适当增加。2) 同时在委任期间,乙方就该物业的具体问题和建议采取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与甲方保持联系。3) 甲方每次会议前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将有关顾问会议的议题及议程提交乙方,以便乙方作好会议的资料和相关的准备工作。4) 在合理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