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长县组发201215号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长沙县2012年度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长沙县2012年度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办法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2012年4月20日长沙县2012年度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办法为加强对我县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和管理,促进大学生村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长沙县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二、考核内容1、德: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参加有关教育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热心服务群众,密切群众感情,有良好的形象。2、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熟悉岗位职责,具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执行力;具备独立处理问题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具备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的能力以及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