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直营连锁财务管理,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加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贸部连锁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和连锁企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多种形式,各个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具体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等系统的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企业,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企业和自愿连锁(又称自由连锁)企业等。 第三条 企业应在实行连锁经营后的一个月内,将连锁经营的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 第四条 连锁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 连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会制度的规定,全面系统地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并向投资者、债仅人等有关方面通报重要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