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石油企业消防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及对策滨海公安局消防支队 张来春石油企业是由石油与天然气的地质勘探、钻井、试油、采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处理、油气储运及工程建设等诸多生产行业构成一体的综合性企业。生产作业高度分散、穿插交错,易燃易爆点多,作业战线长,分布面广,油区工农杂居,人员构成复杂,生产中有大量的设备、机械和建筑物,各类井、站、厂、库内处理或储存着的油气均属易燃易爆的烃类混合物,生产生活中常年油、气、火、电交织在一起,存在着很大的火灾危险性,且燃烧与爆炸又常相伴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一、与消防有关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规定“为了预防和较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这既是消防法立法的宗旨,又是消防工的任务和目标。与实现这一任务和目标相违背的行为,就是不利于消防安全的行为。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影响公共安全的放火、失火以及消防工作中的渎职失职行为,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