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长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指导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学校规模、办学质量和考核情况实行校长绩效工资。二、实施范围对象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含同职书记及无正职校长,由上级指定主持学校行政工作的副校长)、街场乡镇正科级教育干事(含同职书记)。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批准退线的上列干部。三、校长绩效工资标准校长绩效工资在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实行经费单列。校长绩效工资水平按与本区教师绩效工资水平控制在1.5:1的标准以内确定,在职干部按1.5:1的水平确定分配,退线干部按1.2:1的水平确定分配。四、校长绩效工资分配:校长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校长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执行本区统一确定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标准。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职干部根据学校规模、办学质量和考核情况按一定比例分配: 1、学校规模:办学规模的绩效工资比重占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学校规模以学校教学班数额分为四类。四类学校分别按2.5:2:1.5:1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