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砂石料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方:(以下称甲方)承揽方:(以下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地材名称及单价砂石料加工为综合包干单价35元/M3(含税),单价内含场站建设人工费、材料费、场内装车费、场内运输费、试验检测费、机械及料具费、动力和照明费(电费)、机械人员设备的进出场费、管理费、环保、安全文明、炮损赔付以及除资源税以外的税金等。第二条 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开采区由乙方自行开采加工,或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进行加工。(要根据实际情况表述清楚)第三条 加工砂石料质量要求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达到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 14684-2001)以及项目办(业主)下发的其它相关质量标准,相关标准由甲方提供。第四条 加工砂石料数量本工程预计加工砂石料数量合计为 30万,具体数量由甲方向乙方下达使用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