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私募融资项目财务顾问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2015年 月 日在 签署:委托人: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受托人: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鉴于:(1)委托人一家在 注册并在 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融资意向,有意委托受托人就其 项目物色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投资人或确定其他融资渠道以取得其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以下简称“融资”);(2)受托人作为专业投资公司,具有为委托人提供其所需服务的财务顾问服务能力,并同意接受委托人的该等委托为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其发行私募债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1. 委托事项及委托内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为委托人就“融资”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服务:1.1. 真实、完整地向委托人物色并介绍投资人;1.2. 应委托人要求确定融资渠道;如委托人愿意通过发行私募债,受托人应提供候选证券公司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协助设计产品结构等服务,并在债券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