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九章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担保在融资租赁交易中,设定担保是常见的交易条件。例如,融资性租赁公司向将用作租赁物的货物的出卖人给付定金,或者融资性租赁公司向贷款人借款时由第三人提供担保之类。本章不拟讨论融资租赁交易中可能涉及的所有的担保,更不考虑融资性租赁公司自己向他人提供的担保,只讨论以融资租赁合同为主合同的担保。在讨论之前首先要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规定,“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这里说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表明担保并非是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所法定强制、必须采取的方式。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是否设定担保,由合同约定。本章专门讨论在融资租赁合同设定担保时所涉及的问题。本章各节所称的担保,均指以融资租赁合同为主合同、对其中承租人的租赁债务(主债务)的担保。还要声明一点。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租赁债务,无异于其它金钱债务,对它的担保也无异于对其它金钱债务的担保。作者之所以专辟本章,仅仅是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作一详细介绍而已。第一节 担保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