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四章 危险性评估分级和管理分级 一、危险性评估 危险性评估共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个案管理员(可由民警、居委会干部、精神科医生、护士或残联助残员等担任)对新进入个案管理的患者,首先应开展危险性评估。 个案管理员在每次随访时,都应进行危险性评估,或根据需要随时进行。一旦发现患者出现危害行为(危险性评估在1级和2级)或者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等需要紧急处置的情况(见“应急医疗处置”部分),应及时请精神科执业医师会诊,同时向个案管理组长报告,增加随访频度,至少1次/周。发现患者危险性评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