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精益工作自检评价考核制度第一条 建立精益工作自检评价考核制度,对车间的各项精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价,确保精益工作规范化和了解车间当前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条 机关各部门及各基层班组的职责与权限:(一)机关和班组对本部门、班组精益工作进行自查;(二)机关负责对各班组精益工作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第三条 机关和各班组的自查(一)各班组应对班组的精益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不符合进行自纠。(二)机关除对本部门的自查外,对各班组精益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第四条 机关和各班组精益工作自检评价如下:(一)机关及各班组应对本部门的精益工作进行年度评价,汇入年度总结;(二)机关及各班组应对本部门精益工作的日常监督形成记录并汇总分析;(三)车间领导应组织车间精益工作进行年度评审,评审内容可包括目标指标的实现情况、取得的满意度等。对评价出的精益工作的现状和改进措施及改进的决定形成报告。第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表一:精益工作自检评价考核表项目评估内容评估分数评估等级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