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案例35 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 假如某服装经销公司在2008年为庆祝建厂10周年,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打8折,即按现价折扣20%销售,原100元商品以80元售出;方案二,赠送购货价值20%的礼品,即购100元商品,可获得20元礼品;(进货每件成本为70元/100件)现分别计算方案一,方案二中,公司的税后利润。不考虑赠送货物的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方案一: 应纳增值税:80/(1+17%)17%70/(1+17%17%=1.45(元)企业利润额:80/(1+17%)70/(1+17%)=8.55 (元)应缴企业所得税:8.5525% =2.14(元)税后净利润:8.552.14 =6.41(元)方案二:销售100元时应纳增值税:100/(1+17%)17%70/(1+17%)17%=4.36(元)赠送20元时应纳增值税:20/(1+17%)17%14/(1+17%)17%=0.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