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本所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体现本所公平竞争、人尽其才的用人原则,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所专业人员。第二章 岗位职责 第三条 本所员工的职务分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审计员(一、二级)、助理审计员。 第四条 各级职务岗位职责1、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