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2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一年三月十三日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相关责任单位(部门)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其它医疗卫生机构参加。第三条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下同)实行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