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用地和建筑规划管理第一章 总 则第1.0.1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确保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8)、成都市温江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1.0.2条 本规定适用于温江区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活动。第1.0.3条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应当按照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当按照已批准的保护专项规划和本规定执行。第1.0.4条 为引导城乡有序发展,近期建设重点区域,将结合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规划控制指标。第1.0.5条 鼓励开发建设“绿色建筑”,构建生态人居环境,加强对建筑色彩和饰材的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建筑使用环境的舒适性。第二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2.1 建设用地性质及兼容第2.1.1条 在城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中,对用地性质的确定应依据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