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技术要求:5.1 整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5.1.1 最高车速,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 m/h.;5.1.2 整车质量(重量),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 g,;5.1.3 脚踏行驶能力,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m 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 m,;5.1.4 续行里程电动自行车一次充电后的续行里程应不小于25k m,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由上海自行车集团研究所起草、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编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于1999年5月28日发布,同年的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整车安全要求、整车装配要求、整车外观要求、整车道路行驶要求和说明书的要求1 中文名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外文名Elect ricbicycles - General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