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一:银行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行信贷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浙江省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浙江省股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试行)。第二条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持有的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向贷款行申请获得贷款的融资活动。提供股权作为担保的单位或个人为出质人,接受股权担保的贷款人为质权人。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指股权质押贷款泛指各类贷款、票据承兑、保函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股权”指在本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下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借款人以股权质押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的,该股权须是出质人合法持有,并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第二章 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五条 股权质押贷款对象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第六条 借款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贷款增加其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