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章 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一、 教育法的制定法律制定就是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活动,又可称为立法。P67.d1D5教育法的制定是国家法律制定活动的一部分,它是有专门的机关和一套制度所构成的国家立法体制来实现的。要建立完善的法制,首先要有完善的立法体制。 (一)立法权限的划分1.立法权限划分概说 主要参考P52-59教育法的法源立法体制,目前主要有单一的立法体制、复合的立法体制、制衡的立法体制,以及若干特殊的立法体制。P68.1D2广义的立法,是指有关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各种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P68.2.2狭义的立法,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具体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P68.2D2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P69.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行使制定行政法规的职权;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