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总 则第1. 1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提高我市的综合功能和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自贡市实际,制定自贡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1. 2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贡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下同)编制、确定建设用地(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各类建设项目的各阶段设计以及规划实施管理。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村镇新型社区、农民新居建设工程参照本规定执行。第1. 3条 本规定根据城市中心城区不同区域实际情况和特点,划定旧区改建地段(以下简称旧改区)和新建区规划建设地段(以下简称新建区)两个城市形态分区(见附录五自贡市中心城区分区控制图)。编制详细规划、实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所在城市形态分区的规划控制规定。第1. 4条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出具地块规划条件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应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区域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在分区规划和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