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 安 机 关 人 民 警 察 执 法 资 格 等 级 考 试 大 纲( 2017 年 版 ) -对 应 重 点 法 条 解 读第一部分 考试说明一、考试命题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 60%,其他法律法规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中级、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试卷中,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反恐怖主义法、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 50%,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枪支管理法、民爆危险品管理的法律知识、出境入境管理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
2、、合同法试题所占分值不低于总分的 10%,其他法律法规在试卷中都有所体现。二、考试题型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试卷分值为 100 分,由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判断题 20 题,每题 1 分;单项选择题 30 题,每题-2-1 分;多项选择题 20 题,每题 1 分;简答题 2 题,每题 5 分;案例分析题 2 题,每题 10 分。中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试卷分值为 100 分,由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组成。其中,判断题 10 题,每题 1 分;单项选择题 25 题,每题 1 分;不定项选择题 20 题,每
3、题 1 分;案例分析题 3 题,每题 15 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试卷分值为 100 分,由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 10 题,每题 1 分;不定项选择题 20 题,每题1 分;案例分析题 2 题,每题 15 分;论述题 2 题,每题 20 分。第二部分 考试内容一、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法治的含义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含义 3.依法治国的含义 执法为民的含义 公平正义的含义 服务大局的含义 党的领导的含义 4.依法行政的含义 -3-(二)法律基本概念1.法的概念和特征 2.我国的法律形式 3.我国的立法权限
4、 4.法律的适用5.法律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制裁的含义 6.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及关系 7.执法、司法、守法的含义 8.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三)宪法1.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我国国家的根本性质(我国的国体) 第 1 条 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 57 条 4.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 第 33 条 5.人民法院、第 123 条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第 129 条 6.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4-第 34 条 7.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及分配制度 第 6 条 8.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第 111 条9.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 33-56 条 10.我国宪法关
5、于紧急状态的规定 第 67 条第 20 项、第 80 条、第 89 条第 16 项(四)人民警察法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权限第 6 条2.继续盘问的适用条件、时限 第 9 条优先通行权和优先使用权的适用条件第 13 条 交通管制权的适用条件和审批机关 第 15 条现场管制权的相关规定 第 17 条3.非工作时间人民警察履行职责的规定第 19 条 -5-4.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第 20-23 条5.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 第 26 条第 1 款不得担任人民警察的情形 第 26 条第 2 款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条件 第 28 条人民警察的奖励种类和措施第 31 条6.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
6、的规定第 32 条拒绝执行指令的适用条件 第 33 条7.公民、组织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协助义务第 34、35 条8.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的管理规定 第 36 条9.对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 第 42-47 条10.违反人民警察法的法律责任形式第 48-50 条-6-(五)反恐怖主义法1.恐怖主义、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恐怖事件的概念 第 3 条2.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 12、13、16 条3.安全防范第 17-42 条4.技术侦察第 45 条 5.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的措施 第 49 条-54 条6.指挥长负责制第 56 条现场指挥员的确定第 56 条、第
7、58 条恐怖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 第 57 条、第 61 条恐怖事件现场使用武器的情形第 62 条7.对有关人员采取保护措施的规定 第 60、75、76 条-7-8.公安机关管辖的反恐怖主义违法行为的认定及法律责任 第 80、81、82、83、88、89、90、92 条(六)反家庭暴力法*1.家庭暴力的概念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 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2、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的处置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 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
8、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 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 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3、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 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8-(七)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1.公安机关的性质 第 2 条2.公安机关的管理体制 第 3 条3.公安机关内设机构的分类 第 7 条4.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的分类 第 10-13 条(
9、八)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警械的定义和种类 第 3 条武器的定义 第 3 条2.使用警械和武器的基本原则 第 4 条3.使用警械的条件 第 7、8 条4.使用武器的条件 第 9 条不得使用武器的情形 第 10 条-9-停止使用武器的情形 第 11 条使用武器后的处置程序 第 12 条5.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法律责任 第 14 条6.依法使用警械和武器造成无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补偿 第 15 条(九)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不含程序内容)1.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法第 15-19 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7 条适用对象、行政处罚法第 3 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
10、条适用范围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 条2.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 4 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 条3.行政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行政处罚法第 8-14 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0 条4.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 第 18 条-10-5.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 23-29 条6.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 30-39 条7.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 第 40-49 条8.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第 50-76 条9.违法办理治安案件的情形及法律责任形式 行政处罚法第 57-62 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117 条10.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与犯罪的区别和联系 (十)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含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有关程序规定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1.公安行政案件的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9-12 条2.回避的适用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14-22 条3.行政案件证据的种类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 23 条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在行政案件中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