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定点联系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管理办法(中油质安字2006740号),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公司实行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联系制度,分公司机关、二级单位机关和三级单位机关领导干部应建立安全联系点,开展安全联系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是指采油气作业区、炼化、净化装置、生产车间、重要集输气场站、增压站、脱水站、油库、加油加气站等。本办法所称安全联系点是指实行定期联系的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本办法所称安全联系人是指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进行定期联系的各级领导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参照执行。第二章 安全联系人活动内容及要求第五条 安全联系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