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的法律责任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的法定业务。人民法院审理验资纠纷定要公正司法。对最高人民法院要正确适用。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是对审验单位日后偿债能力的保证。委托人或第三人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无关。验资诉讼中应正确区分各方的民事责任目前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正经受着严峻考验,许多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被法院判决赔偿委托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损失。验资股本及其相关资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一项法定业务。1983年发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都明确了验资这一法定业务。财政部1995验资,对注册会计师承办验资业务提出了具体的标准、要求和操作的规范对保证验资质债权人的诉讼请求处理验资纠纷导致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甚至挂靠单位承担无辜的债务责任。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诉讼爆炸局面,即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走向法庭被告席。本文重点谈谈会计师事务所在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