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有关对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有关新问题的思索改成“论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有关问题”摘要:合同 合同法 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 归责原则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活跃,合同纠纷也随之不断增多。合同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其范围涵盖了所有社会主体所有的平等交易关系,从合同的有效性来讲,双方的合意是合同有效的根本要件,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能力又是合意的要件。在我国合同法实施以来,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法中许多新的规定对于弥补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功能。其中,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合同法第107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办法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而这种自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往往是以违约责任的强制力为后盾的,一旦违约,依法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