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各个阶段,及至合同关系终止后,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讲诚实,守信用,相互协作配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等等。诚实信用原则,在大陆法系被视为债法中的最高指导原则,有“帝王规则”之称,它适用于物权、债权等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尤其在合同法律关系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1986年颁布的我国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该法虽然规定了民事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但它并未完全详实准确地阐明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1999年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准确的界定,即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的,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司法实践中,怎样正确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呢首先,应从发展市场经济的高度去理解诚实信用原则,正确认识和理解诚实信用原则与市场经济的紧密联系,以及对发展市场经济的极端重要性。诚实信用本质上是一个道德规范。不同的制度、不同的社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