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本部及其子企业。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四条 资产财务部负责中心货币资金的管理工作,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业务。第五条 根据货币资金业务流程和内控要求,中心货币资金管理实行钱帐分离、钱票分离、票章分管的内部牵制制度,按货币资金管理环节设置岗位如下:出纳 负责各类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业务;保管现金、支票及支票密码、有价证券、经批准代管的其他货币资产;定期编制反映货币资金变动、结余情况的报表。负责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核对工作,每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银行对账过程中发现错误及时查明原因并要求资金核算人员订正,及时查明、报告未达帐项的原因。货币资金业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