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质量技监业务知识系列讲座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知识篇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述 (一)特种设备概念特种设备是生产和生活中广泛使用的重要技术设备和设施。由于特种设备具有潜在危险性,对其实施的管理,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内容演变过程最早是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第一次有了特种设备的提法。条例第四十六条:本条例所称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手持式电动工具、防爆电气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 2005年月27日通过并颁布实施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第二条:特种设备是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范围包括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等。目前所指的特种设备是2003年月日起施行的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