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邮资机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条 为加强对邮资机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邮资机的使用管理制度,确保邮政资费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称邮资机是指能预置、结算邮资,具有使用记录不可更改的记帐、按键入或邮政秤送来的数据自动连续调整资费,并在邮件或签条上加盖邮资符志功能的独立设备。第三条 目前暂不办理用户自行购置或租用的邮资机到邮政部门备案使用的有关事项。在邮政部门出租邮资机给用户使用的管理办法未发布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四条 邮资机实行国家邮政局、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以下简称省局)、使用局三级管理。第五条 各级管理部门必须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邮资机管理,并配备经过培训的专职技术人员。第六条 国家邮政局职责:(一) 制定有关邮资机的使用、管理规定。(二)负责邮资机使用标志的制作工作。(三)对国内使用的邮资机发放邮资机使用标志。(四)制定有关邮资机戳印的技术与业务要求及管理与使用办法。(五)指导建立全国邮资机数据库,拟定邮资机远程置资费及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