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合理、有效利用公司内部的人力资源,实现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需求之间的平衡,促进员工与组织共同进步,实现组织效能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规划原则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遵循系统化原则、长期性原则与动态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长的员工设立相应职业生涯发展通道。 (二)长期性原则: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要贯穿员工的职业生涯始终。 (三)动态原则: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的变化与员工不同时期的发展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 本办法定义的职业生涯规划对象为纳入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后备人才库的员工;关键性岗位、具有高潜力的专业人员,以及集团引进的“金科之星”亦纳入规划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定义的职业生涯规划为中期规划,周期为25年。通过对员工职业生涯的中期规划,引导员工进行个人长期职业规划,直至人生规划。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金科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公司。所属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