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银行会计结算专业违规责任认定及赔偿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指赔偿是指因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给信用社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造成的损失扣除依法依规追缴款项后的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资产的损失额(以下简称资产损失)。 第二条违反农村信用社出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造成信用社资产损失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区别以下情况确定赔偿责任: (一)挪用库款(含尾箱款,下同),出纳员(含管库员,下同)为主要责任人,如有其他人员串通,出纳人员和串通人员一并作为主要责任人,除依法依规追缴库款外,主要责任人承担资产损失的赔偿比例为70%,如有其他人员串通的按照各自挪用金额占挪用金额的比例,或在案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及违规违纪违法程度分配赔偿比例,相关责任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包括出纳复核员(柜员制出外,下同)、业务主管、相关的检查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区别以下情况确定赔偿: 1挪用库款当日发现的,出纳复核员未按规定实施业务复核,未按规定实施碰库并核对库存现金,或碰库和核对现金不认真,使主要责任人有机可乘,且其他人没有责任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