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企业专项资质申报评定管理规定中国音响行业协会2010.6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企业专项资质评定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行业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秩序;为促进我国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维护和规范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业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国际第三方认证的通行做法,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企业专项资质评定工作由中国音响行业协会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负责全国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业企业资质的归口管理工作。第三条 规定中所称“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企业”是指在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及从事录音、音响及其他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的深化设计、设备配置、安装、调试、检测等的企业。音视频智能系统集成工程业企业资质是指按照企业职责、任务、活动方式和完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