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新投能源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前尽职调查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深入细致的项目前期尽职调查研究,是确保我司资产安全、防范诈骗风险的第一道重要关口。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尽职调查、防范业务风险是业务人员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规范项目调查工作,防范风险,提高资产质量,特制定本风险控制工作规范(以下简称“ 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司各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托盘、代开信用证、转口贸易、应收账款保理、资产盘活及办理抵押担保业务等。 第三条 项目前期尽职调查是我司所有业务部门业务的必经环节,任何业务部门的业务未经尽职调查不得进入审批决策程序。 第四条 对保证人/还款来源人的基本情况、行业状况、财务情况等的方面调查也须按照本规范进行。第二章 尽职调查基本原则 第五条 尽职调查应遵循“双人实地、客观公正、真实反映”的原则。 第六条 双人实地原则。在对潜在客户的前期调查阶段,业务部门负责人须进行至少一次实地走访。必须进行实地尽职调查,要求由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