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核算及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核算、强化项目管理、理顺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衔接关系、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消除监管稽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为公司正在执行的销售合同、服务合同、建安合同及其所属的相关分包合同。第三条 公司处理与财务部相关的项目上的事项时,应遵循本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四条 正式项目的立项需要依据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向财务部提交正式项目立项通知单,内容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合同金额、预计总成本等,并经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第五条 依据正式项目立项通知单,同时还需要提交合同收入、预计成本总表,每张表对应一个项目,对于该表中的数据,需要有明细构成作为支持依据。第六条 立项提供的表单中涉及到的合同金额为与业主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额,即含税金额;涉及到的收入、成本为根据合同额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