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人民日报 ( 2015年03月31日 01 版)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文如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第三条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