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巧马镇孔屯小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避免各种监管漏洞的重复出现,避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校制定本制度。第一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问题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分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第二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问题和事故责任追究对象。巧马镇孔屯小学学校,从事食品卫生经营者至校长依其工作岗位职责,因工作马虎、失职、渎职等均追究相应的管理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第三条各类人员工作责任。一、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