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考试题(卷)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共 30 分,每空 1 分)。1. 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 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2.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最 高 管 理 者 负 责 管 理 体 系 的 整 体 运 作 。3.质 量 手 册 应 包 括 质 量 方 针 声 明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描 述 、人 员 职 责 、支 持性 程 序 、手 册 管 理 等 。4.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根 据 程 序 对 标 准 物 质 进 行 期 间 核 查 ,以 维 持 其 可 信
2、度 。5.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有 样 品 的 标 识 系 统 。6.当 校 准 产 生 了 一 组 修 正 因 子 时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有 程 序 确 保 其 所 有 备份 得 到 正 确 更 新 。7.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当 定 期 向 资 质 认 定 部 门 上 报 包 括 持 续 符 合 资 质 认 定条 件 和 要 求 、遵 守 从 业 规 范 、开 展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等 内 容 的 年 度 报 告 ,以及 统 计 数 据 等 相 关 信 息 。8.对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的 偏 离 ,须 在 该 偏 离 已 有 文 件 规 定 、经 技 术
3、 判 断 、经批 准 和 客 户 接 受 的 情 况 下 才 允 许 发 生 。9.每 项 检 验 检 测 的 记 录 应 包 含 充 分 的 信 息 ,以 便 在 需 要 时 ,识 别 不 确 定度 的 影 响 因 素 ,并 确 保 该 检 验 检 测 在 尽 可 能 接 近 原 始 条 件 情 况 下 能 够重 复 。10.在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固 定 设 施 以 外 的 场 所 进 行 抽 样 、检 验 检 测 时 ,应 予特 别 注 意 。11.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建 立 和 保 持 保 护 客 户 的 机 密 信 息 和 所 有 权 的 程 序 ,该 程 序 应 包 括
4、 保 护 电 子 存 储 和 传 输 结 果 的 要 求 。212.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内 部 审 核 发 现 问 题 应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并 验 证 其 有 效 性 。13.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当 对 检 验 检 测 原 始 记 录 、报 告 、证 书 归 档 留 存 ,保 证其 具 有 可 追 溯 性 。检 验 检 测 原 始 记 录 、报 告 、证 书 的 保 存 期 限 不 少 于 6年 。14.质 量 方 针 是 指 由 最 高 管 理 者 发 布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的 质 量 宗 旨 和 方 向 。15.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准 确 、清 晰
5、、明 确 、客 观 地 出 具 检 验 检 测 结 果 ,并 符合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的 规 定 。16.当 样 品 需 要 存 放 或 在 规 定 的 环 境 条 件 下 养 护 时 ,应 保 持 、监 控 和 记录 环 境 条 件 。17.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在 保 密 的 前 提 下 ,允 许 客 户 或 其 代 表 ,合 理 进 入 为 其检 验 检 测 的 相 关 区 域 观 察 。18.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将 不 相 容 活 动 的 相 邻 区 域 进 行 有 效 隔 离 ,采 取 措 施以 防 止 交 叉 污 染 。二 、 判 断 题 (共 15 分 ,每 题
6、1 分 )1.从 事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的 人 员 ,不 得 同 时 在 两 个 及 以 上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从 业 。( )2.国 务 院 行 业 部 门 以 文 件 、技 术 规 范 等 形 式 发 布 的 方 法 不 能 作 为 资 质 认定 的 方 法 。( )3.非 授 权 签 字 人 不 得 签 发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或 证 书 。( )4.同 一 台 设 备 可 以 被 不 同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租 用 而 获 得 资 质 认 定 。( )5.检 验 检 测 报 告 或 证 书 的 格 式 应 设 计 为 适 用 于 所 进 行 的 各 种 检 验 检
7、验类 型 ,并 尽 量 减 小 产 生 误 解 或 误 用 的 可 能 性 。( )6.在 确 定 了 潜 在 不 符 合 的 原 因 时 ,应 采 取 纠 正 措 施 ,以 减 少 类 似 不 符 合工 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 )7.非 独 立 法 人 的 检 验 检 测 可 以 不 承 担 法 律 责 任 ,在 管 理 体 系 文 件 中 可 对3非 独 立 法 人 不 进 行 授 权 。( )8.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开 展 工 作 ,必 须 在 其 内 部 设 立 专 门 的 技 术 委 员 会 。( )9.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当 在 资 质 认 定 的 能 力 范
8、 围 内 开 展 检 验 检 测 工 作 ,不 含检 验 检 测 方 法 的 各 类 产 品 标 准 、限 值 标 准 可 不 列 入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认 定 的 能 力 范 围 ,但 在 出 具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或 者 证 书 时 可 作 为 判 定 依 据使 用 。( )10.检 验 检 测 机 构 为 科 研 、教 学 等 活 动 出 具 检 测 数 据 、结 果 时 ,在 资 质认 定 证 书 确 定 的 检 测 能 力 范 围 外 的 ,出 具 的 报 告 或 者 证 书 上 可 以 使 用资 质 认 定 标 志 。( )11.方 法 确 认 是 通 过 检 查
9、 并 提 供 客 观 证 据 ,判 定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是 否 满 足预 定 用 途 或 所 用 领 域 的 需 要 。( )12.质 量 手 册 对 实 验 室 内 部 是 实 施 管 理 的 纲 领 性 文 件 ,对 外 是 证 实 实 验室 管 理 体 系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的 证 据 。( )13.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技 术 负 责 人 应 具 有 中 级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或 者 同等 能 力 。( )14.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明 确 其 组 织 和 管 理 结 构 、所 在 法 人 单 位 中 的 地 位 ,以 及 质 量 管 理 、技
10、术 运 作 和 支 持 服 务 之 间 的 关 系 。( ) 15.检 验 检 测 机 构 不 允 许 租 用 外 部 设 备 和 对 外 分 包 检 测 项 目 。( )三 .选 择 题 (共 20 分 ,每 题 2 分 )1、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证 书 的 有 效 期 及 证 书 期 满 前 延 续 申 请 的 时 间是 :( C )A、有 效 期 为 5 年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6 个 月 ;B、有 效 期 为 3 年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3 个 月 ;C、有 效 期 为 6 年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3 个 月 ;D、有 效 期 为 3 年 ,有 效
11、 期 届 满 前 6 个 月 。2 检 验 人 员 应 对 检 测 中 所 知 悉 的 下 列 事 项 负 有 保 密 义 务 的 有 (ABC):4A、国 家 秘 密 、商 业 秘 密 ;B、技 术 秘 密 ;C、个 人 隐 私 ;D、企 业 公 开 声 明 的 技 术 标 准 。3、国 际 标 准 是 指 :(ABCD)A、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ISO)所 制 定 的 标 准 ;B、国 际 电 工 委 员 会 (IEC)所 制 定 的 标 准 ;C、国 际 标 准 化 组 织 (ISO)确 认 并 公 布 的 其 他 国 际 组 织 制 定 的 标 准 ;D、国 际 电 信 联 盟
12、 (ITU)所 制 定 的 标 准 。4、对 申 请 要 求 、标 书 和 合 同 进 行 评 审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ABC)A、顾 客 的 要 求 ;B、明 确 机 构 满 足 顾 客 要 求 的 资 格 、能 力 和 资 源 ;C、选 择 适 当 的 并 能 满 足 顾 客 要 求 检 测 的 方 法 ;D、能 降 低 成 本 ,并 获 得 较 好 利 润 。5、可 申 请 资 质 认 定 并 开 展 检 验 检 测 活 动 的 其 他 组 织 包 括 (ABCD)。A、依 法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的 企 业 法 人 分 支 机 构 ;B、私 营 独 资 企 业 ;C、特 殊
13、 普 通 合 伙 企 业 ;D、经 民 政 部 门 登 记 的 民 办 非 企 业 (法 人 )单 位 。6、管 理 评 审 作 为 一 个 工 作 “过 程 ”,输 出 应 包 括 (ABC)。A、管 理 体 系 有 效 性 及 过 程 有 效 性 的 改 进 ;B、满 足 本 准 则 要 求 的 改 进 ;C、资 源 需 求 ;D、近 期 内 部 审 核 的 结 果 。7、下 列 关 于 分 包 的 说 法 ,正 确 的 有 (ABD)。A、分 包 应 有 文 件 规 定 ,且 需 事 先 通 知 客 户 并 经 客 户 同 意 ;B、应 对 分 包 方 进 行 评 审 ,应 有 评 审
14、记 录 和 合 格 分 包 方 的 名 单 ;5C、分 包 比 例 必 须 予 以 控 制 ,仅 限 限 仪 器 设 备 使 用 频 次 低 、价 格 昂贵 及 特 种 项 目 ;D、分 包 项 目 在 检 验 报 告 中 清 晰 注 明 。8、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对 ( ABCDE )进 行 资 格 确 认 并 持 证 上 岗 。A、抽 样 人 员 ;B、检 验 检 测 人 员 ;C、签 发 检 验 检 测 报 告 或 证 书 人 员 ;D、提 出 意 见 和 解 释 人 员 ;E、操 作 设 备 人 员 。9、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可 以 作 为 内 部 结 果 质 量 控 制
15、方 式 的 有 (ACD):A、定 期 使 用 有 证 标 准 物 质 进 行 监 控 ;B、参 加 机 构 间 比 对 ,参 加 测 量 审 核 或 能 力 验 证 活 动 ;C、人 员 比 对 、留 样 复 测 、设 备 比 对 和 方 法 比 对 ;D、加 标 测 定 回 收 率 。10、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应 当 向 资 质 认 定 部 门 申 请 办 理 变 更 手 续 的 情 形 有 ( ABCD ):A、机 构 名 称 、地 址 、法 人 性 质 发 生 变 更 的 ;B、法 定 代 表 人 、最 高 管 理 者 、技 术 负 责 人 、授 权 签 字 人 发 生 变 更 ;
16、C、检 验 检 测 标 准 或 者 检 验 检 测 方 法 发 生 变 更 的 ;D、资 质 认 定 检 验 检 测 项 目 取 消 的 。四 .简答题( 共 15 分 ,每 题 5 分 )。1.为 什 么 要 实 施 “期 间 核 查 ”? 可 采 用 哪 些 方 法 实 施 期 间 核 查 ?答 :期 间 核 查 的 目 的 是 在 两 次 正 式 检 定 /校 准 的 间 隔 期 间 ,防 止 使 用 不 符 合 技 术 规 范要 求 的 设 备 而 进 行 的 。开 展 期 间 核 查 的 方 式 是 多 种 多 样 的 ,基 本 上 是 以 精 度 核 查 的方 式 进 行 ,包 括
17、 :仪 器 比 对 、方 法 比 对 、标 准 物 质 验 证 、加 标 回 收 、单 点 自 校 、标 准 物6核 查 等 。2.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申 请 资 质 认 定 应 满 足 基 本 条 件 有 那 些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资 质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163 号 令 第 九 条 的 内 容3.简 述 方 法 证 实 与 方 法 确 认 的 联 系 与 区 别 。五 .情 景 分 析 题 (共 20 分 ,每 题 10 分 )1. 评 审 组 在 现 场 参 观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时 发 现 其 中 一 间 办 公 室 装 修 很 好 。机 构 负 责 人 讲 :
18、“那 是 我 们 从 事 室 内 空 气 质 量 检 测 的 工 作 室 ,我 们 从 事房 间 装 饰 装 修 、室 内 空 气 污 染 治 理 ,直 到 空 气 质 量 检 测 的 一 条 龙 服 务 ,为 业 主 创 造 方 便 条 件 ”。你 认 为 该 机 构 做 法 是 否 符 合 评 审 准 则 要 求 ,符合 或 不 符 合 那 一 条 款 ,叙 述 理 由 。答 :不 符 合 ,不 符 合 准 则 第 4.1.5 条 。该 检 测 实 验 室 既 从 事 房 屋 装 饰 装 修 ,又 从 事 室 内 空 气 污 染 治 理 等 一 条 龙 服 务 。实 验 室 未 识 别 其
19、 中 的 利 益 冲 突 ,从 事 的 检 测 活 动 以 及 出 具 的 数 据 和 结 果 可 能 存在 利 益 关 系 。2、评 审 组 在 评 审 时 发 现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所 使 用 的 检 测 设 备 与 检 测 标 准所 规 定 的 检 测 设 备 不 同 ,该 机 构 的 主 管 解 释 说 :“由 于 科 技 进 步 ,更 高 精度 的 设 备 已 经 出 现 ,于 是 我 们 就 直 接 换 用 了 新 型 仪 器 设 备 ”。你 认 为 该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做 法 是 否 符 合 评 审 准 则 要 求 ,符 合 或 不 符 合 那 一 条 款 ,叙述 理 由 。答 案 :不 符 合 ,不 符 合 准 则 第 4.5.17.1 条 。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须在该偏离已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经批准和客户接受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所 使 用 的 检 测 设 备 偏 离 了 检 测 标 准 的 规 定 ,并 未 对 该 检 测 设 备 进 行 技 术 验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