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总则 1.1 制定目的(1) 使本公司职工因公务需要出差时,其管理制定化、合理化。(2) 促使本公司这出差管理业务推行顺畅。 1.2 适用范围凡隶属本公司各单位职工如因业务需要,须至国外出差接洽业务者,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 权责单位(1) 管理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1.4 名词定义(1) 国内出差本公司职工因接洽业务、培训、开会等,须至工作所在地市以外当日不能往返者属之(2) 国外出差本公司职工因接洽业务、培训、开会等,须至其他国家属之。2. 一般规定 2.1 出差申请 2.1.1 国内出差(1) 四职等(经理、副理)以下人员(A) 出差人员应于出发前觅妥出差期间之职务代理人,并提前5日提出出差申请单(如为公司整体性业务需要则免填。(B) 注明出差目的、行程、交通工具、差旅费预算,经部门经理核准并于出差前一日转送总务陪报备后始得出发。(2) 三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