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 (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12月30日发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压力测试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第二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压力测试机制,确保在压力情景下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保障可持续经营。本指引所称压力测试,是指证券公司采用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测算压力情景下净资本和流动性等风险控制指标、财务指标、证券公司内部风险限额及业务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风险承受能力,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的过程。本指引所称压力情景包括证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极端变化或出现突发事件,开展重大业务以及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形。第三条 证券公司开展压力测试,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证券公司压力测试应当全面覆盖公司各个业务领域、所有子公司以及比照子公司管理的各类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各类风险,并充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