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汛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障电力设备和设施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基层企业。大坝、水库管理权限不在本公司系统企业的,防汛工作遵照管理方的要求执行。第三条 防汛工作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集团公司系统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所管理的水工建筑物、发电设备、设施安全度汛;坚持防汛、抗旱并举,确保防洪安全,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抗洪抢险,做好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第四条 集团公司系统的防汛工作实行各级行政正职负责制,各企业的行政正职全面负责本企业的防汛工作,并按属地原则接受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调度和指挥。第二章 防汛工作职责第五条 集团公司的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