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一、责任单位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科二、责任人行政机构编制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事项核准责任人科长、副科长,承办人具体办理。三、权力行使依据(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三)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四)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五)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六)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四、核准范围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及编制的调整与分配必须依法依规按管理程序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