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小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11年10月18日发布,并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小企业施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但仍有部分业务的处理方法存在税会差异,如短期投资的核算、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产品、副产品或试车收入的核算等。小企业会计准则税会处理差异分析之短期投资小准则的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本文试从短期投资的核算方面分析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小准则)和税法处理的差异以及小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核算差异。例:龙翔公司2012年从二级市场购入东兴公司的股票,假设龙翔公司将此股票作为短期投资核算(以赚取差价为目的的短线投资),以上两个公司均系居民企业,请对2012年发生如下业务(会计分录金额单位:万元)。1.2012年2月1日,购入东兴公司股票100万股,每股的市场购入价6.3元,其中每股含有已宣告尚未支付的现金股利0.3元;此外支付了相关税费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