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镇 巴 县 黎 坝 至 仁 村 公 路 改 建 工 程 B 标 段 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汉中路桥有限责任公司镇巴县黎坝至仁村公路改建工程B标段项目经理部二O一四年十一月三类人员考核任职制度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4】59号)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进行考核认定。三类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可任职,考核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1、三类人员是指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作出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