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第一章 一般要求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期间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交易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行使停牌权利,不得以申请停牌代替公司及相关方履行信息保密义务。第三条 上市公司申请办理停复牌、延期复牌等业务,应当按要求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筹划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应当严格遵守回避表决制度。公司应当在非交易时间办理停牌申请,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提交下列文件:(一)停牌申请,申请应当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二)停牌公告,公告应当说明停牌理由、筹划事项的具体类型以及预计复牌的时间;(三)本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第四条 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应当充分保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