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小企业会计账务管理制度01 原始凭证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 所有用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及经过的文书、单据,统称为原始凭证。 第二条 会计业务的处理程序,应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根据合法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根据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如原始凭证的格式及其所载的项目具备记账凭证条件的,可代替为记账凭证。 第三条 各种特殊会计事项,依本公司规定处理难以进行时,须参照一般会计的原理、原则、方法或习惯,在不违背政府法令范围内进行处理。 第四条 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第五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六条 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