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体育工作水平,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体育工作评估。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另行开展。各地和学校要把学校体育工作评估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任务。第三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学校体育的组织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学生体质、监督检查等,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附表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将动态调整)为评估依据,逐项细化分解指标,全面反映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领域。第四条评估采用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其中,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第五条体育工作有特色,深化改革有成效,教育理念、内容和方法有创新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