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寿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依据安徽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六安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校舍的加固、重建等项目。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包括全县县镇和农村、公办和民办的所有中小学。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校舍安全工程,是指经过专业部门排查鉴定,列入全县中小学校舍加固、重建项目库和实施计划的项目。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五条 校舍安全工程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的领导下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安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校安办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保证“工程”实施程序和标准的合法有效。负责编制“工程”规划、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库和每一栋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负责专项资金管理,项目督查,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