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成兰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三项目部 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道部铁路合同管理办法(铁政法2005178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广企发2006234号)、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司成本合(2012)53号)及局指有关管理办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包括项目部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与其他的法人、组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设备及周转料租赁、材料加工及采购、征(租)地、配合费、及与项目经营有关的合同或协议。第三条 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二)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三)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四) 严格审批程序,落实合同管理责任;(五) 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保障合同管理效能。 第四条 项目部各相